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闽江学院2005年招生章程
来源:闽江学院 2005-4-19 10:05:20 【字体:小 大】


     闽江学院是2002年3月22日经教育部批准,由原福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(1958年成立),原闽江职业大学(1984年成立)两所学校合并组建的一所立足福州,面向福建省,辐射全国,走向境外与国际,富有特色的公办省属的综合性本科大学。学院位于福州市大学城,现设有公共经济学与金融学、政治学与社会学、中文、外语、服装与艺术工程、艺术、历史学、数学、物理学与电子信息工程、化学与化学工程、地理科学、计算机科学、管理学、旅游等14个系,本科专业(含专业方向)45个,另设有软件人才培养基地和联合办学的爱恩实达学院。现有在校生15000多人.今年招生4500人(本科2500,专科2000),其中向省外招生640人(本科450,专科190)。

一、招生机构

 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2005年学院招生工作,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,具体执行招生录取的各方面工作。
    
二、招生录取工作原则

    1、德智体全面考核,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,择优录取。

  2、坚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着重考生意愿,保护第一志愿考生权益,遵守“志愿优先”“成绩优先”的规定,对同一批、同一轮应优先录取线上第一志愿考生,不得退掉第一志愿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。当同一批、同一轮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,不得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。
  
  3、对符合体检标准、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残疾考生,原则上应录取。
  
  4、艺术类专业录取方法:文化课上线(由各省招办划定)后,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.

    5、树立法制观念,严格按程序、规定办事,重大和特殊事项需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。
    
三、奖、贷、助学金

    我院建立了奖、贷、助、补、减等多元化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,享受面分别达到21%、8%、5%、5%、5%。
    
四、联系方式

地址:  福州市长乐南路59号       邮编:  350011

联系人: 李秋斌、汪秀春、刘晓云

联系电话:0591-83637784,83639515(兼传真)  

学校网址:www.mju.edu.cn           邮箱:zsb@mj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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